【土葬】
如選擇土葬,親屬須委託持牌殮葬商預約安葬日期,並在安葬當日攜帶以下文件到墳場辦事處:
「申請安葬於公眾墳場」表格
「死亡登記證明書」正本或「授權埋葬屍體命令證明書」正本
【選擇合適棺木】
土葬棺木,請參閱 中西式棺木

【火葬或綠色殯葬】(於紀念花園或海上撒放先人骨灰)
過去20年,每年平均死亡人數為38,000人和火葬宗數31,000 宗
未來20年,預計有關數字分別約為55,000人及52,000 宗
火葬宗數,佔死亡人數比率達到90%,顯見大部份香港市民都接受火葬,而火化後更可以立即申請政府龕位( 即骨灰位 )或綠色殯葬。

適宜火葬的遺體
【申領火葬許可證】
獲發「死亡登記證明書」後,持牌殮葬商會代辦 ,所有火葬所需文件。
【預訂火化時段】
食環署提供火化時段。如授權持牌殮葬商代為預訂,則額外需要先人「死亡登記證明書,以及先人、申請人及獲授權人香港身份證/護照副本以供核實。
【領取先人骨灰】
骨灰可於火化後4天左右由殮葬商領取
【骨灰處理 / 土葬跟進】
持牌殮葬商代申請骨灰龕位 / 撒灰之申請。或由持牌殮葬商代辦土葬墓碑, 並跟進7年或10年後之起骨流程。

【處理先人骨灰的不同方法】
在領回先人骨灰後,除購買或租用公營或私營的龕位外,亦可考慮綠色殯葬。
【特別注意:私營骨灰龕是否有牌】
在選擇私營骨灰安置所時,應留意該等處所是否已領有牌照。根據《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》,只有獲發牌照的私營骨灰安置所,才可出售或新出租龕位。消費者應了解清楚各項買賣細節,例如釐清所購買龕位的權利或權益的性質、了解如私營骨灰龕日後結業,營辦人會如何處理已存放的骨灰及如何對所引起的損失作出賠償等。

